第073章 法理容
只听傅良涛答说:「我想,那是因为徐宁之、刘子君和程巧她们三人对许静嘉同样抱持着过度的关注。」
庞季同仍是不明白,质疑道:「根据你收到的那些来电和留言,你不是已经分析过那些资讯都是作案者有针对性地向特定的人发放的吗?
就像对李秉德的妻子骆晓雯一样。」
傅良涛垂头将手上的文件夹翻到徐宁之、刘子君、程巧、周穆清和李秉德各人的电子装置分析报告中,罗列了与许静嘉有关的文件清单,才将文件夹放到庞季同的面前,才道:「我问你,一般来说手机常见的录音档案格式是什么?」
庞季同的视线随之落在了文件清单上的的各个音讯档案之上,期期艾艾地说:「如果是使用系统自带的录音功能,m4a的格式多见于卖疯的机型,至于小卖之类使用enjoy平台的机型则是3gp、AMR、WAV。当然,可以透过安装其他的应用程式来选择更常见的档案格式。」
话音刚落,坐在对面的洛孟凝便说:「这么说来,在他们五人的电子装置里有关许静嘉的音讯档案都是mp3档案,不需要特定的应用程式都能打开。
因为在修复的档案清单中不曾找到原始的录音档案,所以可以排除她们在录制档案后转换档案格式的可能性。同时,她们的手机中也没有安装过其他录音应用的痕迹。」
听到洛孟凝的话,傅良涛知道她已经明白了他话中所指,便笑着看了洛孟凝一眼,接着说道:「这些音讯档案的格式说明,他们跟我不一样,他们手机中有关许静嘉的音讯并不是从来电和留言录制的。
而在查问徐宁之等人期间,她们每一个基本上都承认了手机中有关许静嘉的那些档案是她们自行删除的,意味着她们早就知道这些档案的存在,而不是其他人入侵她们的手机之后将这些档案放进去的。」
这个解释让庞季同隐隐明白了些什么,可是总又觉得不够明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庞季同的双眉便紧紧地皱了起来。纵然如此,却没有像刚才那般将心里的疑问问出来。
傅良涛正想着要不要先庞季同消化一下,坐在对面的洛孟凝便问道:「阿涛,你的意思是?」
傅良涛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在『邀请』她们回来协助的时候,我们曾经跟她们提及过怀疑她们与两宗网络骚扰案件有关。一直以来,我们查访她们时也只提及过周穆清的事情,从未有向她们透露过李秉德的事情。
就这样,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在查问期间,她们自动将许静嘉代入为另一宗案件的受害人。而且,对于我提及许静嘉受到骚扰一事,她们一点也不讶异,显然对于这件事她们是早就知情的。
她们三人各自都曾不约而同的强调过,周穆清的事情与她们无关……」
洛孟凝听罢,恍然大悟地说:「我明白了,其实在强调这一点的同时,她们也在不自觉地强调──只有周穆清的事情与她们无关。」
在案情分析会议里,洛孟凝少有在手机分析以外的内容这么积极主动。傅良涛不着痕迹地看了庞季同一眼,自刚才洛孟凝加入讨论以后,庞季同便再没有开过口。
思忖间,傅良涛朝洛孟凝点了点头,笑道:「没错。她们一旦谈及许静嘉受到骚扰一事,就不肯透露任何讯息,即便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也确定其他人不会透露。
我肯定这并不是由于信任。刘子君的举动证明了为了回家,她什么讯息都愿意拿出来交换明,也不惜犠牲其他两人。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刘子君还是选择闭口不言了。这说明,她认为如果向我们提供了这些讯息,她反而讨不了好。
而且,她们也说了『骚扰许静嘉一事不能算是她们做的』。这话就更加别扭了,如果将对这话的理解换成是非题的话,那么骚扰许静嘉的事情到底与她们是有关还是无关?
所以,我推测在她们三人手机里修复的有关许静嘉的档案,是她们主动循特定途径取得的。我相信李秉德和周穆清的情况也和她们的差不多。」
回忆起在之前的案情分析中,傅良涛曾提及李秉德和周穆清均对许静嘉抱持着不同寻常的关注,庞季同想到徐宁之等人原来也是一样,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那她们不就是作案者了?」
「不,她们的电脑技术不足。」傅良涛肯定地否决了庞季同的猜想,然后又开始一边播放相关的查问录像片段,一边解释道:「首先我说说徐宁之和刘子君,查问时向她们提及删除档案一事之后,她们两人都直接怀疑是对方向我们透露的讯息,而从来没有想过是我们通过修复档案从手机镜像得来的证据。她们随后更因为不确定,而向我们透露了更多的讯息。
而程巧也差不多,在我提及她在周穆清死后第四天便删除了所有有关许静嘉的档案时,她原有的笃定也消失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嘴唇和睁大了眼睛,显然我所说的讯息让她感到惊讶。她之前全然没有想到我们会知道这一点。
她们的反应并不是伪装的,这显示她们并不知道手机和电脑不一样,手机有机会仍然保留着已经删除了一段时间的档案。而以作案者的技术看来,这一点对于作案者来说应该只是基本常识。」
庞季同点了点头,沉吟着说:「程巧说过她们不想成为下一个周穆清。难怪在我们要求检测手机的时候,她们会有这样的反应。虽然排斥,却依然应允。原来是因为她们并没有自保的能力。」顿了一顿,庞季同又问:「涛sir,既然都已经确定了她们曾经蒐集许静嘉的资料,为什么刚才你还要将她们放走?」
傅良涛早就料到庞季同会有此一问,便说:「你还记得上次研究案例时,我给你说过璞瑜公司入侵案件的例子吗?」
庞季同瞬间回过味来,问道:「是因为无法证明任何人因此而获益或蒙受损失?所以,她们并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