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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